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规划了一副我国未来发展走向的宏伟蓝图,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国防和军队建设等各个方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次总部署、总动员,必将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为了全面贯彻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招生就业处党支部于2013年12月23日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党支部全体人员出席,民主党派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上,大家对《决定》全文进行了宣读学习,并就其中与我校招生就业工作相关的部分展开了讨论。
与会人员重点讨论了《决定》中国家将要实行的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和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等内容。大家一致认为,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必将促进学校生源结构的变化,学校应当对将要实行的改革有清醒的认识,将来要牢牢把握政策变动,及时对接国家的各项招生改革,按照改革的要求进行专业设置,同时试行自主招生;就业方面,探讨了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结合产业升级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实行激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整合发展国家和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可结合学校实际试行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把未就业的纳入就业见习、技能培训等就业准备活动之中。大家认为,我校作为一个专业性较强的医药卫生类高等院校,围绕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加大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力度;二是要以医卫类教育为重点,培养更多优秀、系统的人才,为社会提供有思想、有主见、有韧性、有技术的新型人才,充当湖南乃至全国健康事业的排头兵;三是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加强招生就业宣传力度,树立学校品牌形象,积极营造创业氛围,带动毕业生就业创业积极性。
李世兵处长最后作了总结发言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他指出,这个《决定》的公布,是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智慧的结晶,也凝聚着中国13亿人民的智慧和希望,是迄今为止,最能体现人民群众意愿的一次集体创造。在学习《决定》的同时,要求处室全体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提出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的要求,结合学校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路线方针,开创我校招生就业工作的新局面。